经参调查 | “算法之手”任性改价 住客酒店两头“叫苦”——部分旅遊预订平台“调价助手”问题调查
国庆中秋长假来临,消费者在旅遊预订平台订房时发现价格“忽高忽低”,猜测可能有“貓膩”;一些入驻平台的商家察觉自家房价被“莫名调整”,却又无可奈何……
记者调查发现,平台上诡异的价格波动背后,存在一只“算法之手”。在旅遊预订高度依赖網絡平台的当下,平台通过这只“算法之手”削弱了以中小商家为代表的经营主体的自主获客能力,并通过一款名为“调价助手”的工具拿走了定价权,从而进一步巩固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
平台“忽高忽低”的價格藏“貓膩”
爲了“少花錢”,不少消費者預訂酒店時都會“刷”優惠房源,但平台頁面上飄忽不定的價格成了他們的心病。
“我從暑假開始就關注國慶假期的酒店房價,結果一查就變,一查就變,感覺像被大數據‘殺熟’。”廣州市民羅女士說,同一家酒店在不同平台的價格不一樣,有時這家低,有時那家低,有時幾個平台一起漲,就像“商量好似的”。
罗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旅遊预订平台价格变动的声音不绝于耳:有人直言价格波动与市场需求不符,有人抱怨花了钱却没得到相应体验,还有人怀疑有“神秘力量”在背后调价。
有意思的是,消費者“沒撿到便宜”,商家也覺得“虧了錢”。
“我的客房價格被攜程‘莫名’從每間100多元調到每間70多元,這是虧本生意。”酒店經營者毛女士反映,一次顧客結賬時她發現房價被平台“悄悄修改”,在進入商家後台仔細查看後,她才意識到,名爲“調價助手”的平台工具多次修改她的展示房價。
民宿經營者湯先生也表示,攜程“調價助手”修改房價時“不會主動通知”,沒及時發現“被調價”的情況下,確實會對正常經營産生影響。
除攜程外,部分商家反映飛豬等平台也存在類似問題。酒店經營者陳先生說,飛豬“調價助手”會抓取自家酒店在其他平台的報價,一旦發現飛豬挂牌價更高就“自動降價”,直至“低于其他平台”。
有商家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攜程《“調價助手”服務開通確認書》,其中載明:“本酒店自願申請並需要開通‘調價助手’服務;調價訂單確認後3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認可平台方調價的全部結果。”確認書還提到:“酒店可自行在商家後台選擇申請退出,申請後3個自然日內由平台方業務經理核實商家實際意願後退出。”
商家同時反映,確認書並未明確“調價助手”在調整客房價格時“何時調、如何調、調多少”,以致自己未能及時掌握調價動態,對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流量霸權”下“定價權”暗中易主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但在“調價助手”介入下,各平台實際以“價格戰”方式爭奪流量,少數大型平台成爲價格“決定者”。這不僅損害消費者的旅行體驗,也傷害平台上中小商家的利益。
9月中旬,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及《網絡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监管部门向携程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合同条款修订、调价工具优化等整改任务,并建立健全长效合规机制。
事實上,在被鄭州監管部門采取措施一個月前,攜程等平台已被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集中約談”。針對攜程、同程、飛豬等平台企業可能存在的“二選一”、利用技術手段幹預商家定價、訂單生效後毀約或加價、價格欺詐、哄擡價格等問題,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進行了通報,並提示違法風險。
屢屢被約談後,平台調價現象爲何依然存在?傭金抽成或是關鍵。“我們上架後,平台的傭金抽成基本在10%到15%之間浮動。”湯先生提供的結算記錄顯示,其多筆經營收入需給付攜程的傭金約爲15%。2023年,有媒體報道,浙江一家民宿在當年國慶假期前被平台將房價從每間每晚600多元調整至2000多元。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各大平台会利用網絡爬虫技术“窥探”竞品平台价格,当发现对方价格远高于本平台时,系统也会“自动上调”,以尽可能提升佣金收入。“調價不影響傭金比例,調得越高,平台賺得越多。”該人士說。
記者就“調價助手”等問題采訪攜程,答複稱,平台房價系“商家自行調整”,平台“不會爲了保持價格競爭力隨意強制修改價格”。
“平台的手”越俎代庖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在“调价助手”问题上,平台似乎成了“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之外的“第三只手”。分析人士指出,旅遊预订平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利用“调价助手”调价,无论商家盈亏与否,平台都“赚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造市场混乱,使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今年暑假,游客李先生在贵州旅遊预订酒店时就遭遇“平台捆绑商家”——明明人就在酒店大堂,却无法与酒店一对一谈价格。酒店负责人说:“平台怕我们给的价格更低,也怕‘逃’了他们的佣金,所以不让我们私下和客人交易。”
“当下,消费和经营都严重依赖網絡平台,而平台将消费者、商家与自身紧密捆绑,也阉割了经营主体的获客能力;‘调价助手’又在事实上剥夺了商家的经营自主权,巩固了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业内人士指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國際反壟斷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戴龍認爲,“調價助手”本質上是一款不正當競爭工具,其以犧牲商家利益爲代價換取平台在行業內的“流量霸權”。一些平台通過“不接受調價就限流”“多平台上線就下架”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應引起反壟斷監管部門重視。
业内专家表示,旅遊市场复苏,平台作为流量入口,不仅要提升消费者用户体验,还应承担社会责任,对中小商家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平台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按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戴龍等專家表示,該規定將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平台間“價格戰”,但新規自今年10月15日起才實施,有關部門一方面要做好執法前置准備,另一方面可依據市場監管總局此前發布的部門規章,約束平台越矩行爲。
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劉興亮建議,監管部門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平台算法開展代碼審計,此舉不僅能了解平台是否存在違反市場規律的“算計”,還能及時掌握其獲取敏感數據的規模,強化數字證據獲取能力,進而提升執法威懾。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顔之宏、胡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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